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规定,自今年6月17日起,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或进口报检,并在境内销售的国产和进口化妆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真实地标注产品配方中加入的全部成分的名称。为配合这一新规,近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发布了“化妆品全成分标识解读指南”。所谓“全成分标识”,是指在中国内地销售的属于化妆品定义的护肤产品、彩妆产品、洗护发产品、头发定型产品、染发产品、烫发产品、香氛类产品、沐浴产品、洗手液等产品,都需要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产品中所添加的所有成分的中文标准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