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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包装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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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连卷塑料袋使用情况是监管盲区

作者:admin2012-03-21 09:30:56

近日,李女士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讲述了她在超市购买化妆品时遇到的困惑。不久前,李女士在西南四环一家大型超市内购买了国内某知名品牌化妆品专柜的护肤产品,该专区收银台工作人员却在结账时将护肤品装在白色食品塑料袋内,袋上不光印着“食品袋”字样,还标注着食品保存温度。李女士觉得,超市这种做法很不规范。

    随后,记者来到李女士所说的超市进行调查。通过对化妆品收银台的观察,记者看到,在这里购买化妆品的顾客交费时,工作人员都会给顾客用白色塑料袋包装。

    记者到某品牌化妆品专柜问询情况,导购介绍说,专柜可以向顾客提供公司配备的纸制购物袋,但记者发现,导购很少主动向顾客提供纸袋,即使提供了,顾客仍然要拿着所购商品到收银台包装产品再拿走。

    就专柜是否应当向顾客提供品牌购物袋这一问题,记者联系到该化妆品广州总部售后服务负责人,“专柜经销商的化妆品包装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由总部这边提供,另一部分由经销商向总部这边购买。”该负责人向记者说:“经销商在专柜的具体问题,比如是否向顾客提供购物袋,这些都不属于我们总部管。”

    记者就商场专柜提供品牌购物袋问题咨询了法律人士,该人士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需要保证化妆品本身及外包装完好,但是经营者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化妆品购物袋的义务。

    “那些印着品牌logo的袋子仅是厂商的宣传产品,不属于化妆品必要的包装,”律师进一步解释说:“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费用里不包括品牌购物袋的制作费,所以经营者不提供袋子没有构成对消费者的侵权行为。”

    针对这个问题,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超市购物虽然不再发放免费购物袋,但“限塑令”并没有关注超市内提供的直接包装食品的连卷塑料袋,许多超市里“连卷塑料袋”都成了监管盲区,无论是超市工作人员还是消费者都可以随意使用。

    因此,化妆品专柜在超市内单独结算时,使用食品袋或其他成卷塑料袋,就难免让消费者产生疑问,所以,经营者应该注意这些问题,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