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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包装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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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化妆品包装不得超3层

作者:admin2012-03-17 10:22:24

张家口晚报讯   自4月1日起,《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抗菌毛巾》两项国家标准实施。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明确规定,食品和化妆品的包装层数不得超过3层,包装空隙率不得大于60%。其中,对饮料酒、原料粮食、糕点、保健食品、化妆品、其他食品等商品的包装空隙率和包装层数都做了具体规定,如饮料酒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5%,糕点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50%,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包装空隙率不得超过60%,饮料酒、糕点、保健食品和化妆品包装层数均不得超3层。


    国家标准《抗菌毛巾》规定,抗菌毛巾是指具有抑制细菌在其上生长、繁殖和使细菌失活功能的毛巾。抗菌毛巾所应用的抗菌物质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具有资质单位的检测报告,以及抗菌物质生产厂家提供的使用证明。根据耐洗次数的不同,标准将抗菌毛巾分为AA级和AAA级两个抗菌级别,其中AA级要求可水洗次数为20次,抑菌率方面黄色葡萄球菌和大肠杆菌或肝炎杆菌分别为≥80%和≥70%;AAA级要求可水洗次数为50次,抑菌率与AA级相同。抗菌毛巾应在产品显著位置标注产品的抗菌级别。


    市质监局标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其实施有利于加强对相关厂商的监管,引导消费者购买适度包装商品,鼓励消费者践行低碳消费观念。而抗菌毛巾国家标准虽然仅是推荐性标准,但是对于让老百姓用上放心、安全的抗菌毛巾产品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