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化妆品销售,经营企业应该能够提供《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如果是进口化妆品,则提供《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以及《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如果是特殊用途化妆品还需提供《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证书》。
此外,合法化妆品的标签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化妆品标签,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并注明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上应当注明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
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购买化妆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化妆品包装上有无标明生产企业名称、联系方式、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号,如果是进口化妆品有无标明进口商名称、联系方式。
(2)化妆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有无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合格标记。
#p#分页标题#e#(3)在购买用于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祛斑、防晒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时,检查产品包装上有无特殊用途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4)在购买进口化妆品时,检查产品包装上:
有无进口化妆品备案号:
卫妆备进字(年份)第****号,如:卫妆备进字(2006)第5630号
国妆备进字J年份****,如:国妆备进字J20092148(2008年9月17日以后)
如果是特殊化妆品,有无进口特殊化妆品的批准文号:
卫妆特进字(年份)第****号,如:卫妆特进字(2007)第0120号
国妆特进字J年份****,如:国妆特进字J20090066(2008年10月30日以后)
(5)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选择适合自己肤质的化妆品。化妆品的广告宣传不能有虚假夸大、宣传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