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发布日期
2007-08-27
生效日期
2008-09-01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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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类别
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00号)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7月2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二十七日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