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两天一起投诉
过期冒牌“迷人眼”
记者从市场监管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分局获悉,2015年全年,我市关于“化妆品”消费投诉与举报案件共计161起,其中投诉115起,举报46起。如此换算,每两天就有一名消费者因化妆品纠纷问题致电12315维权。2016年第一季度(按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计算),投诉与举报案件共有26起,其中投诉案件23起,举报案件3起。
在投诉、举报内容中,“产品使用后过敏”、“虚假防伪码”、“日期批号有误”等问题较为常见。例如,有消费者在“微来购”平台购买了3盒百芷集品牌面膜,使用后却出现了轻微过敏。第二天检查产品外包装的防伪码,刮开之后在品牌官方查不到任何正品的信息,最终被该品牌厂商鉴定为假货。
另外还不乏瓶身上的批号与限用日期与外包装盒不同、食药监网站上无法查询到产品、外壳套用大品牌包装、假冒正品等情况,更有如孕妇这样的特殊消费者群体,在购买“孕妇专用”产品时,受到店家“忽悠”,买了“非孕妇专用品”,回家看过成分表和说明书后,才得知受骗。#p#分页标题#e#